監管政策落地 互聯網金融業洗牌料加速
中國人民銀行[微博]等十部委18日聯合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進行了明確規定。
明確監管分工
《指導意見》確立了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人民銀行[微博]負責互聯網支付業務的監督管理;銀監會負責網絡借貸以及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的監督管理;證監會[微博]負責股權眾籌融資和互聯網基金銷售的監督管理;保監會負責互聯網保險的監督管理。
《指導意見》對資金存管提出了嚴格要求,即“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
《指導意見》明確了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和互聯網信托、互聯網消費金融應當遵守的基本業務規則。例如,網絡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股權眾籌融資應定位于服務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企業;互聯網基金銷售要規范宣傳推介,充分披露風險;互聯網保險應加強風險管理,完善內控系統,確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資金安全;信托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的,要嚴格遵循監管規定,加強風險管理,確保交易合法合規,并保守客戶信息;信托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銷售及開展其他信托業務的,要遵循合格投資者監管規定,審慎甄別客戶身份和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不能將產品銷售給與風險承受能力不相配的客戶。
對于備受關注的P2P(網絡借貸),《指導意見》首次明確P2P的監管規范——銀監會監管P2P領域,且將P2P劃為“個體網絡借貸”范疇,明確其作為資金撮合中介的性質,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
鼓勵優質企業境內上市
業內人士認為,《指導意見》在鼓勵行業發展的同時,也宣告了“野蠻生長”時代的結束,將加速行業洗牌。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旗下綜合性互聯網金融平臺東方匯董事長孫洋表示,《指導意見》對當前無序的行業競爭無疑指明了方向,一些渾水摸魚的平臺將很快面臨被淘汰的局面。互聯網金融勢必回歸金融的本質,未來的互聯網金融勢必是比拼基礎資產資源的質和量,比拼金融風險控制的專業能力以及科技創新力。
同時,《指導意見》特別強調了支持銀行、保險、證券等傳統金融機構依托互聯網技術,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積極開發基于互聯網技術的新產品和新服務。傳統金融業布局互聯網金融將有無限的想象空間。
金信網創始人、首席運營官安丹方表示,互聯網金融平臺上市得到政策支持近一年多來,互聯網金融企業上市的呼聲越來越高。但鑒于政策和上市規則的限制,國內互聯網金融企業在境內上市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指導意見》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互聯網金融機構在主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可能用不了多長時間,國內的互聯網金融的第一股就會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