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對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今日頭條)開出行政處罰罰單。
處罰內容為:1.沒收廣告費共計235971.6元;2.處廣告費用3倍的罰款,罰款707914.8元。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之前,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欄目曾報道,不斷接到觀眾的舉報:“今日頭條”發布虛假廣告,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并且只有在二三線管得松的城市,“今日頭條”才會大量刊登違法廣告。
隨后,今日頭條方面回應稱,央視報道涉及的違規廣告已被立即下線,相關廣告主賬戶已被永久封停,并被列入誠信黑名單;報道中涉及的南寧代理商已被永久終止一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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