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犯罪損失高達3880億 信息安全立法緊迫
4月5日消息,不久前,工信部直屬的中國軟件測評中心透露,由其聯合30多家單位起草的《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已正式通過評審,正報批國家標準。
工信部安全協調司副司長歐陽武介紹說,這個指南能為行業開展自律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參考,為企業處理個人信息制定了行為準則。據介紹,我國信息技術保護不容樂觀,甚至已形成利用個人信息從事非法獲利的黑色鏈條。特別是去年年底揭露出的中國互聯網最大規模的泄密事件,將個人信息保護推向了風口浪尖。
據統計,去年全球69%的人曾遭受過網絡犯罪的攻擊,造成的損失是在3880億美金,其中中國占到了是250億美金。
“個人信息保護法律的制定和開展,目的是使個人信息保護管理者加強自律”,中國軟件評測中心副主任兼賽迪評測執行總裁高熾揚認為。但是個人信息保護意識還是嚴重不足的,我們要起到一個推動作用。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楊學山介紹,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于2003年的4月專門對個人信息立法研究課題進行部署,2005年《個人信息保護法》專家意見稿已經提交。不過這項立法建議一直未能進入正式的立法程序。
事實上,早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就確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罪名,首次將公民個人信息納入刑法保護范疇,規定要追究泄露、竊取和售賣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的刑事責任。
但是,這一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除此之外,還存在著互聯網公司、房地產公司、物業公司、汽車廠商、賓館酒店、會計師事務所等掌握個人信息的機構和單位。
主辦方中國軟件評測中心在會上對我國第一個“個人信息保護”專項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 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報批稿)的制定過程和主要內容進行了詳細介紹,并對未來的工作進行了展望。結合該標準,中國軟件評測中心還發布了《2012年網站個人信息保護政策測評報告》以及《2012年Android手機軟件個人信息安全報告》。報告的發布為規范行業自律、企業個人信息保護行為以及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合理依據。
參與此次專家意見稿的梅紹祖說,當時文本已從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上報到國務院法制辦,此次未能進入正式立法程序的原因很復雜,主要是“從緊迫性上講還沒太關注這個問題”。
梅紹祖還表示,考慮到目前我國發生的個人信息泄露和被盜、個人隱私侵犯以及個人信息交易的事件愈演愈烈的現實,再發展下去可能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經濟活動,“我覺得緊迫性早就有了,可能各個層面感覺不一樣,有人覺得沒那么緊迫”。
工信部副部長楊學山同樣認為應當加快立法。他說,個人信息保護實行面廣,一定要從法的角度規范,才能使這項工作在法律上有依據。
“這幾年我們和大家一起在個人信息立法盡快進入正式程序正在努力。”楊學山說,在大家的努力下,“尤其是在今天個人信息保護已經成為社會迫切的問題,立法的進程就會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