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稱公眾誤讀“先驗貨后簽收”:并非打開包裝
南都訊 記者馮嘉安 實習生梁珊珊 備受關注的《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于5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先驗貨后簽收”、“收寄驗視制度”、“快遞時限”等幾項規定最為大眾所關注。
“先驗貨后簽收”不等于拆箱驗貨再簽字
新標準出臺后,不少網購愛好者歡呼“終于可以拆箱驗貨再簽字了”,但實際上驗收指的是先查看快件外包裝是否完好,并非是打開包裝查看內件物品。流傳“驗視內件再簽字”的說法,實際是對這一標準的誤讀。
圓通快遞的客服人員向記者表示,只有在快遞外包裝破損的情況下,顧客才可以先拆開包裝檢查物品,然后簽字。“外包裝完好的話,也得在簽收后,在配送員面前拆開檢驗貨物,要是出現破損可以備注在簽收單上,要求賠償或退貨。”提及五一出臺的《快遞服務》標準,客服人員說,“這個就是新規定的內容,但是我們之前的做法也是這樣的。”
對于一些網絡購物或者其他跟客戶有特殊約定的快遞,在配送時會有不一樣的做法,也就是說如果在網購時同賣家約定好先拆箱驗貨然后簽字是可以實現的。
照舊例操作占大多數
雖然新的標準出臺了,但是快遞行業并沒有太多大的改動措施,按照舊例辦事屬于大多數。中通、匯通等幾家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都坦言雖然都知道五一新標準開始執行了,但是并沒有收到額外的通知,現在仍是按照以往的慣例工作。圓通快遞工作人員則說:“新標準和以前的做法其實并沒有太大出入,我們以前是這樣做的,現在還是這樣做,比如在快遞簽收這個問題上,新標準的要求和公司處理方法其實是一致的。”
而且,新標準只是指導意見,并不是強制性措施,雖然對很多問題做了規定,但在執行上并沒有要求,特別是沒有規定相應的配套處罰措施。也就是說,對于快遞公司而言,新標準并沒有明顯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