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建議互聯網金融監管摒棄“一刀切”
盡管互聯網金融的具體監管辦法仍待正式出臺,但借著兩會這個參政議政的平臺,來自民主黨派、銀行業以及金融院校的代表委員們紛紛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和培育建言獻策,且相比往年,建議更“靠譜”,即更有建設性和可操作性。
民主黨派提多條建議
相比去年爭議集中于互聯網金融“該不該監管”,今年兩會代表們更關注如何科學適度監管。
民主黨派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提出多條建議。民建中央在提案中指出,互聯網金融的風險主要集中在P2P網貸平臺和眾籌企業。
民建中央從監管部門、法律配套、行業自律、信息披露四個方面給出建議:首先,建立包括“一行三會”、工商、通信、司法等相關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多部門協調監管;其次,建立配套法律體系,包括互聯網金融監管機制、電子合同有效性確認、小額賠付制度、互聯網金融犯罪等法律法規;再次,實現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最后,建立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流動性等數據報表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致公黨則建議,互聯網金融應被納入“一行三會”和地方政府金融辦的金融監管框架,且各監管主體應按照“簡政放權”的要求,減少行政審批,劃定監管“紅線”,但要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手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銀行家提P2P監管措施
互聯網金融對銀行業產生了巨大影響,銀行業“大佬”的相關提案也引起關注,作為專業人士,其提案更顯專業性和可操作性。
全國政協委員、永隆銀行董事長馬蔚華在今年的提案中表示,應加快出臺P2P監管政策,并羅列了具體監管措施:一是制定P2P平臺的準入和退出規則;二是對P2P平臺的運營以及借貸產品進行監管,對承擔貸款信用風險的平臺,應參考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設置風險備用金提取比例,以及對平臺的資金來源、托管和結算等方面進行監管,將客戶資金和平臺自有資金隔離;三是對P2P平臺的信息披露進行監管,包括披露平臺的公司治理、運營模式、風控等公司信息,以及產品信息,借款人信息等。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在提案中表示,應加快發展民營銀行和互聯網金融,發展面向“三農”和小微企業的微型金融機構,促進市場競爭,增加金融供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學者建議分級監管
來自金融院校的代表委員們也積極獻策。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證券與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表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應摒棄“一刀切”,實行“分級監管”,即針對規模較大的創新產品和服務,不能單方面從潛在的負面影響來定義對其監管的松緊,機構自身的風控能力以及風險承受能力,也應當作為監管幅度調整的重要參考,這樣能避免“抓大放小”,實現“扶優限劣”。